美国也搞“党指挥枪”

作者:乔桥 来源: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2010-7-2

美国可以说是典型的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”的国家。

因为不满宗主国未经许可乱征税,13个殖民地揭竿而起,宣布独立。英国国王乔治三世以为这群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,见到战无不胜的英国正规部队就会做鸟兽散,于是派兵平叛。8年之后,美国抗战胜利,伦敦只好承认美利坚合众国。

8年抗战,美国大陆军的总司令一直是华盛顿,胜利之后,他的威望可谓登峰造极,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功劳、苦劳和掌握部队的权力要挟大陆会议,主掌大权。

然而,在英、美和平谈判结束后,华盛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大陆会议交出佩剑,回家务农了。

再之后,美国面临政治危机,解甲归田的华盛顿又出山主持宪法会议,并在宪法通过后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。

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,“总统是合众国陆军、海军和征调为合众国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。”

华盛顿是总统和总司令两个位置最为和谐的统一。而且,这个位置他可以一劳永逸地做下去,因为,宪法没有规定他可以做几任总统。

八年两任之后,华盛顿再度决定退休,没有当过兵的亚当斯当选美国第二任总统。这可以说是美国“党指挥枪”的开始,因为,在华盛顿任内8年,美国还没有出现政党政治。

华盛顿在位时,亚当斯已经跟杰弗逊开始了勾心斗角,碍于华盛顿对政党政治的厌恶,党派纠纷没有公开化。华盛顿前脚走,他们俩后脚就开始了“你死我活”的党派之争。

按照宪法的规定,无论是哪个党派的人出任总统,他都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,“党”是必定要指挥枪的。

建国之后,美国没少打仗,而且,好像是每打一次仗国力都增加一次。打仗靠军人,军人自然讨厌不懂军事的“政客”。军人的天职一半是征服,一半是服从。然而,军人目空一切、靠枪杆子打天下和治天下的本能,一直被美国至高无上的宪法所约束,很少发生过军人无视“政客”的事,但不是完全没有。

1860年,林肯当选总统还没入主白宫,南方几个州就宣布独立了。之后,是旷日持久的内战。林肯没当过兵,虽然是总司令,但是,他的那些曾经参加过 1812年对英战事的将领都瞧不起他,有的将领甚至不愿意见他,更不用说让“党指挥枪了”。

起先犹豫不决的林肯毕竟有宪法条款的支持,不久便挺直了腰板,一连撤换了4个联军司令,最后选定了格兰特。格兰特将军按照林肯总统的既定方针,把南方军打趴下了。

后来,格兰特凭借战时的功劳也当选了总统。

1950年,北朝鲜决定以武力统一南方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破38线,一口气打到了釜山。韩国眼看就要被灭了,麦克阿瑟将军出人意料地发动仁川登陆,又把朝鲜的部队推回了38线,联合国军随后大摇大摆挺进鸭绿江。中国担心自己的安全,志愿军随后入朝。